羽根 潘納>>4:23
「在的喔!」也跑不掉就是了。 既然對方聽不見自己的回應,潘納在一開始反射性的回答後也就沒有再開口,只是把自己的書闔上,聽對方開始說話。 噢,他也聽見翻書的聲音了。 其實聽到最後一句話的時候他有被逗得彎起嘴角,雖然不至於笑出聲音,但還是有領略一點其中的幽默。不過念笑話的朴萊本人似乎不太欣賞,潘納不禁反思是不是自己的笑點太低。 就讓朴萊一個人說笑話給自己聽也不太好,潘納也沒跟他交換過聯絡方式--不然說不定小黑烏不擋網路也不一定--想了想還是決定採用最傳統的紙筆書寫。 他從包裡拿出幾張紙,隨意地開始落筆。 嗨嗨!其實我覺得笑話有戳到我的笑點,謝謝你唸書給我聽! 雖然殺人是天理不容的罪行,書寫這種行為或許也帶著點罪惡,但希望人開心、笑出聲的動機應該可以相抵吧?畢竟只是作為一種故事的表現形式而已。 推理小說裡面大多也是以凶殺案為主軸呢。這麼一想就覺得人類的創造力是很了不起的,把駭人聽聞的情節、悲慘的情節放進故事裡,卻是在試圖創作心目中的傑作呢。 雖然或許有些天使會覺得這都是下面那邊的誘導,才會使創作者將這樣的內容作為作品的磚瓦,但我反而覺得,即便現實世界中發生這些事情確實是因為人類受不當蠱惑,那也未必與創作者有關。 這些事真實地發生在世界中,他們本就有權利以他們觀察與想像到的事件書寫,只因為其中的元素就論斷他們受蠱惑並不公平,去推敲他們想透過書寫表達什麼或許還更有意義呢。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是不是有點離經叛道呢? 有點離題了呢。總之,不管是不是我笑點太低,我都是有笑出來的,雖然我不太會說笑話,不過應該能算個好聽眾吧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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