厄尼此時正坐在座位上寫結案報告,好像聽到有來自他世界的聲音
>>-174,以及看守所的千里傳音
>>3 ...
找夏洛特預藏炸彈的工作,從接獲挑戰書起,就由犯罪現場應對單位的防爆組執行,而他這幾天都在監看【C-49】、慢半拍的到達犯案現場搜證、並且對記者展現無口,儘管諷刺卻是事實,他就像眾人熟知的犯罪電影中的警察,對市民之死束手無策。
他從未將戈爾共的挑戰書視為遊戲,遑論輸贏之說,但確實自葛瑞絲.卡頓被殺害起,警方的行動就已經失敗了,如今唯一得以寬慰之處,便是【Gorgons 戈爾共】都已被繩之以法。
在填寫【Gorgons 戈爾共】的犧牲者名單時,厄尼偶有遲疑與停頓。十數年前,他曾經親手填入Rosemary Richardson之名,一筆一劃刻在心尖上,是他不得痊癒的
scarification(a)他也從未認為自己是英雄,更不會自稱是達拉斯的正義──說來那個鶴唳兩道的夜行鬼稱號,在最一開始,並不具有褒揚之意,而是在嘲笑他因睡眠障礙而裸足夢遊糗態,一個身穿汗衫和四角褲的男人,於暗夜裡頹步於公路,既恐怖又荒誕,後來經過媒體加油添醋,就漸漸走了樣。
市民將不再受到的【Gorgons 戈爾共】威脅,可惜陽光之下必有陰影,結束即是呼告下一次開始。
點起手上最後一隻紅色萬寶路,厄尼在結案報告書的最末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Ernest Richardson/*這就是村勝結局喏*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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